日前,《泰兴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进行引导规范,着力勾勒绩效管理“三张图”。

“刚柔并济”画好“科学绩效”概念图

制度建设成为第三方履职“护符”。《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对机构的监督职责,包括采购流程、工作程序、付费标准、业绩考评、保密管理等具体规定;界定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机构等相关主体参与绩效管理的行为;明晰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等,让制度“铁笼”扎得更紧。

数字赋能成为第三方合作“春水”。将付费管理与质量控制有效结合,调整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及费率,现有基数较原基数上浮53%。通过“一数之变”,撬动机构合作热情,让绩效管理因机构“如鱼得水”,机构提质因数字赋能“水到渠成”。

激励约束成为第三方考评“指针”。建立包含通用指标和个性指标的分级考核体系,通用指标包括报告质量、认可情况、配合程度等,个性指标包括政策优化、项目管理、预算核减及调整情况等,考核覆盖机构业务全过程。在准备阶段,机构须制定双向认可的工作方案;在评估或评价过程中,机构须进行定期和定向沟通;在报告质量方面,围绕“内容完整、佐证充分、建议可行”等多要素赋分。同时,按照个性指标贡献程度加分激励,给予相应奖励。

“张弛有度”画好“智慧绩效”施工图

专业和敬业“双轮驱动”。一方面,优化“5+3”选择机制,提高机构准入门槛,对从业经验重点考察,保障入选机构具备5年以上工作资质、承接绩效管理业务不少于3年。将管理规范、信誉优良的机构纳入优选范围,形成年度“第三方精英团队”,助其尽显身手。另一方面,完善“黑名单”处罚机制,对评价过程中程序缺失、流于形式、数据不实、调查不深入的机构,直接取消其奖励资格,不得列入精英团队且不再启用。无限期顺延付费时间,直至报告质量达标为止。

独立和客观“双有并存”。一方面,采用“主评人”模式,在既有机构中,结合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年龄等择优选出项目主评人,着重对其报告撰写、综合能力等进行考量,倒逼其更加爱惜“羽毛”,确保独立性和客观性,提高执业质量。另一方面,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纳入公开阳光平台,保证信息有证可查、有迹可循,真正实现客观透明。

“交相辉映”画好“共赢绩效”风景图

绣好绩效“锦囊袋”。让第三方参与成为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新常态”,打破被评价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困扰,让“外脑”角色成为绩效管理的有利补给,并通过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机构能进能出、优胜劣汰。

码好绩效“平衡秤”。通过制度建设,压实预算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杜绝“有钱好办事”“花钱买好”现象,有效防范权责失衡,让绩效本身有“绩效”,实现脱虚向实。

转好绩效“同心圆”。打破财政部门“单一作战”困境,通过引入高资质机构和高层次绩效管理专家,进一步增强绩效报告客观性、中肯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更好发挥绩效管理对政策制定的参考指导作用,释放绩效管理在优化权责配对、资源配置、力量配比中的向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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