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度新购置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以按比例自愿选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近日,扬州市育英钣金机械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毛娟收到了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在“苏税通智能服务平台”发来的一条推送。

设备器具税前扣除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恰恰是育英钣金此前所思所盼。育英钣金是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三一重工、南京晨光等多家一流制造业企业的供应商,2021年实现销售3.18亿元。随着业务的不断增加,企业决定扩大生产规模,于2022年初向当地政府申请了50亩征地用于新建厂房。扩建意味着投入大量资金,还要购买新设备。对一家小微企业来说,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是一个鼓励企业扩能增产、更新设备、提升技术的好政策。”毛娟一边说一边算起了账,“我们去年购置了78台(套)总价1700万元的设备,省了255万元企业所得税;今年还要购买总价值约1000万元的设备,其中有一台自动焊接设备大概要花600万元,刚好适用新政策,预计一共能省下105万元税款。这样一来,仅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一项,两年就能为我们节约税款360万元。”

在扬州市邗江区,像育英钣金这样,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购置新设备、器具的中小微企业不在少数。3月份新政策发布后,针对这部分企业,邗江区税务局第一时间向他们推送了政策信息,并保证特服号咨询电话畅通,为企业答疑解惑。邗江区税务局还积极发挥税务“网格员”作用,点对点“滴灌”宣传,适时提醒企业用好税收政策。

听闻今年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范围扩大后,扬州市祥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戴恒稳十分感慨:“我们是一个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出口转内销’的制造型企业,两年实现了内销比例由44%到64%的跨越。新市场意味着新投入,销售格局的变化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去年,我们花了300多万元购置了激光切割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等设备设施,今年也有购置新设备的打算。新政策落地后,我们的预算会宽裕一些了。”

(蔡洁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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